一、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我校今年要求的差额比例为不低于120%,复试名单学校研招办已公布。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出具准考证、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出具准考证、身份证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各种审核材料都需要通过网上提交。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网上远程复试,具体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另见学校提供的操作手册。
(四)复试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09〕87号)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外加收120元。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在线复试程序。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各专业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命制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即时回答。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形式为:考生从线下题库中随机抽取3道考题,选择其中2道即时回答。
由命题老师打分,取平均分为专业课成绩。
2.综合面试
主要内容有: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由全体老师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综合面试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各复试小组挑选业务水平高、外语口语水平好的2名教师,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的交流能力,满分30分,以18分为合格。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由2位老师共同打分,取平均分为外语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科加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我院以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命题,网络复试的考生随机抽取、现场作答,完成后将答题纸拍照上传。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由学院党委负责,采用审查考生自评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七)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学院组织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以防作假。
二、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课、政治理论、加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
1.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与工程等4个专业招生计划中含与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联合培养计划,学院将结合考生意愿和考试总成绩进行调配,考生如不想参加联合培养,需在复试中明确说明,未做说明的,将默认为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未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4.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可以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但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不转入我校,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定向培养证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6.相关材料为面试前进行网上提交,如因疫情等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请提交一份手写的情况说明(政审表如不能盖章的,可先手写一份个人政治思想自评材料),并及时补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补交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监督制度
学院将对各专业的复试录取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1939
监督投诉邮箱:1210305671@qq.com
四、复议制度
在 4 月 10 日之前,学院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